投資者關係
向股東發布公司通訊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及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已採用通過刊載於網站發布公司通訊附註1(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附註2除外)。本公司的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均將以電子方式上載於本公司網站https://www.sjmholdings.com及聯交所網站https://www.hkexnews.hk。
股東如欲查閱公司通訊,可以在本公司網站主頁「投資者關係」項下選擇「財務報告」以閱覽年報及中期報告,「公告、通告及報表」以及「通函、委任代表表格、函件及展示文件」以閱覽其他的公司通訊;或可以瀏覽聯交所網站。倘股東及投資者欲收到本公司在聯交所網站刊載其公司通訊的通知,可在現時於聯交所網站的「市場數據」項下登記使用「訊息提示」服務(請按此)。
登記股東
就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言,本公司需要將相關通訊個別地且如果已經向本公司提供了有效的電子聯絡方式附註3,以電子形式發送給股東。為此,本公司建議登記股東以書面形式或透過填妥、簽署並交回公司通訊索取表格提供其電郵地址,並以郵寄方式或親身交回至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請注意,若股份過戶登記處沒有收到登記股東有效且可用的電郵地址,股份過戶登記處將根據其所存置的本公司成員登記冊上所示他╱她的地址透過郵寄方式向他╱她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直至登記股東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供有效且可用的電郵地址以收取該等公司通訊。雖然登記股東已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供了電郵地址,但基於若干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性質,可能除以電子形式發送外,亦以郵寄方式將印刷本發送至登記股東在本公司成員登記冊上所示的地址。
透過書面形式(註明其姓名、地址及要求)或透過填妥、簽署並交回公司通訊索取表格或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向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要求,本公司將免費提供公司通訊印刷本予有關登記股東。該指示將由股份過戶登記處收到有關指示日期起一年內維持有效。因此,謹提醒登記股東如欲於原有指示失效後繼續另一年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他╱她必須重新提交書面要求或公司通訊索取表格。登記股東可以在期限屆滿前撤銷或取代該指示。
非登記股東
「非登記股東」指把本公司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人士或公司。
任何非登記股東如欲根據上市規則收取公司通訊,應聯絡代他╱她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公司」),並向他╱她的中介公司提供他╱她的電郵地址以便作出所需安排。
其他
上述向本公司股東發布公司通訊的方式可能會依上市規則及適用法律和規例的相關規定不時修訂。
查詢
如對收取公司通訊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香港時間)期間致電 (852) 2862 8688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查詢。
附註:
- 「公司通訊」是指本公司向其任何證券持有人發出或將予發出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 董事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以及(如適用)其財務摘要報告; (b) 中期報告及(如適用)其中期報告摘要; (c) 會議通告; (d) 上市文件; (e) 通函;及 (f) 代表委任表格)供其參考或採取行動。
-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股東的權利的公司通訊。為免產生疑問,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不包括成員大會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 收集電子聯絡方式的目的是為了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聯絡方式。若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發送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無法送達」訊息,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股東應注意向本公司提供無效電子聯絡資料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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